多措並舉,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金台銳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24年上半年司法審判工作主要數據。數據顯示,人民法院訴源治理成效顯現,案件量總體增幅放緩,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受理各類案件2317.6萬件,同比增長3.9%,增幅較上年同期下降13.44個百分點﹔結案2117.3萬件,同比增長2.18%。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功能凸顯,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訴前調解案件收案906萬件,同比增長12.3%,訴前調解成功率72.27%,同比增長3.47個百分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我國有14億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負!”
近年來,各地法院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審判職能,充分發揮能動履職作用,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激活基層訴源治理新動能,為訴源治理工作賦能增效。同時也要看到,訴源治理僅靠人民法院是遠遠不夠的,應該多措並舉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讓矛盾糾紛降下來,和諧穩定增上去。
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訴源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專業性強,需要各方協調配合。為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有的地方推動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糾紛同調”﹔有的地方培訓農村“法律明白人”,帶動身邊群眾“遇事找法”,取得積極成效。人民法院作為訴源治理的重要參與者,應該主動融入黨委政府領導的訴源治理機制建設,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共同發力,將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狀態。
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調解制度、公証制度、法治宣傳教育制度等都屬於典型的預防性制度。目前,調解、公証領域已有人民調解法、公証法等法律規范。不久前,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召開座談會,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建議稿)》聽取立法工作專班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建議。更多預防性法律制度也納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隨著立法的推進,預防性法律制度將更加完善,為訴源治理提供更強的法治保障。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近年來,各地加大對婚姻家事、鄰裡、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層常見多發的矛盾糾紛調解力度,對群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區,法官變“坐堂辦案”為“巡回辦案、就地開庭”,讓村民不出村就能將麻煩事斷個明白。除了就近就便高效審理案件,還要以法治強保障、以德治揚正氣,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當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調處矛盾糾紛,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要求,“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夯實社會治理的基層基礎,必將為訴源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矛盾糾紛妥善處理關乎社會公平正義,關乎社會和諧穩定,關乎人民美好生活。多措並舉,共同發力,才能寫好訴源治理這篇大文章,助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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