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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洋公益訴訟出實招

記者 吳春燕 唐一歌
2024年07月19日10:34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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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採海砂、非法捕撈、破壞紅樹林……近年來,隨著人類海上活動日益頻繁,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所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成為世界性難題。如何守護好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成為廣東省廣州市這座山海之城的必答題。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廣州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在精准監督、智慧賦能、機制創新上不斷發力。

紅樹林是維護生物多樣性、改善近岸海水環境的重要生態資源。2023年6月,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接到某村紅樹林濕地被外來物種擠壓生長空間、危害本土紅樹植物生存的線索。但是,紅樹林生長區域離岸較遠,外來物種不易辨別,案涉區域分布零散,調查難度較大。如何進一步夯實証據,為檢察公益訴訟監督奠定基礎,成為擺在檢察官面前的一道難題。

為破解此題,廣州檢察機關充分發揮一體化履職優勢,通過公益訴訟指揮中心加強兩級檢察院深度聯動,統籌運用無人機、遠程執法記錄儀、高像素相機等設備開展高效調查,並邀請紅樹林保護專家參與鑒定、協助辨別物種。在“空天地網”一體化通信技術的“加持”下,核實查明,案涉紅樹植物存在被有害物種侵害、被佔用、濫伐、海漂垃圾圍林等情形,由於行政機關執法權限交叉不明,導致了紅樹林濕地保護存在日常管護缺位。

在組織圓桌會議進行証據開示及磋商后,南沙區檢察院明確責任主體,依法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書》3份,《磋商函》9份,督促行政機關迅速整改,清除有害生物面積18000余平方米,清理紅樹林濕地垃圾46.9噸。2023年12月,南沙區檢察院組織行政機關、“益心為公”志願觀察員對整改實地“回頭看”,發現案涉紅樹植物整體生長態勢良好,紅樹林濕地環境得到恢復改善。

為進一步解決紅樹林保護存在的薄弱環節,變“抓末端、治已病”為“抓前端、治未病”,檢察機關積極推動廣州市首個“林長+紅樹林長”協作機制和首單紅樹林藍碳生態保護保險在南沙落地﹔同時,在“智慧賦能”下,紅樹林濕地保護數字檢察法律監督模型研發出台,並在全市推廣。2024年2月,廣州市檢察院結合全市紅樹林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情況,向廣州市政府專題函告有關問題和對策建議,推動市一級行政機關制定專門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紅樹林保護長效監管機制。

近年來,針對非法排放陸源污染物、非法採挖海砂、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紅樹林等違法行為,廣州檢察機關重點加強法律監督,截至目前,共督促清理沿海灘涂固體廢物和垃圾800.7噸,推動保護紅樹林4122畝,向侵權行為人索賠修復海洋生態、治理海洋環境費用2761萬元。

從建立海洋公益訴訟觀察站,到聘任366名“益心為公”志願觀察員和3萬余名志願者﹔從推動認購碳匯替代性生態修復模式常態化運用,到通過“檢察建議+調研報告”等形式推動源頭治理﹔從聯合深圳、珠海等地檢察機關開展增殖放流,到攜手橫琴、前海、新會、台山等七地檢察機關簽署《大灣區環珠江口紅樹林濕地物種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近年來,廣州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涉海洋公益訴訟和河涌治理案件212件,探索出一系列“實招”,為推動全國海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可借鑒經驗。

(責編:崔麗華、趙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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